《散步》及其他
按,薄应为簿,但并非错自复印店,因为漓江版的封面就是这个错字。
《散步》及其他
去林老师办公室拿米沃什。前不久读了孙仲旭兄转来的《拆散的笔记簿》电子版,打印出来匆匆一过,可口又有回甘,但总觉得是残本。向本城买书狂人兼藏书家沈公借一册,他说他认识的人之中仅林老师有此书。不几日,林老师来电,谓书已复印,不仅有漓江版《拆散的笔记簿》,还有台湾译本。他说挂号寄给我,我想左右无事,且到他办公室不过加长版一站路,走过去都可以,兼之想尽快、稳妥地拿到书,所以答复他上门拜领。进门看到同办公室的老师H在上网,页面是孔夫子,且赫然是《灵魂的出口》,忙问是谁买的。林老师云,是他要的。我就有些不好意思,问他是不是看到报纸上那篇关于赫塔·米勒的文章了。我说那是我写的,书还有一册复本,可送他,不必买了。后来聊着聊着,发现他桌上有一册上海译文出的《散步》,我随口说,这个书好啊,我看过,印象很深。林老师说一直没有看到过,在孔夫子订了一册,刚送到。我随手一翻,发现里面有很多铅笔划痕——很熟悉,翻到书尾,有一枚椭圆形印章:“文轩连锁”。我第二次不好意思地跟林老师说,这本书是我的。那边H老师立刻问:是不是购于西南书城?我刚擦去了,是铅笔写的!
铅笔写的,就可以轻易擦去。假如是钢笔、签字笔、圆珠笔等写下的,在旧书传递中,可能拿到手的人会很不快吧,毕竟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,因此老早就开始用铅笔做记号,只有在非留不可的书上,才会稍微写几个字,但不会用铅笔写。当我今天重看手上约翰·伯格的随笔集《讲故事的人》,发现各种笔迹中,铅笔是最粗心的,轻率的,写下无妨,抹去亦无妨。在我极为欣赏的段落,甚至有拿起另一种笔重新加注的冲动。而那些五彩笔因为无意而产生的颜色让人觉得多余,色彩在这里几乎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。黑色的签字笔呢?太不适宜划线了,因为它那么单薄纤弱,是字里行间格格不入的过客,是个赶也赶不走的刺,只适合写大量字的笔记、眉批。只有蓝色的钢笔痕迹,给人一种坚定、准确之感,富于自信和尊严,不必划太多,一条线就是全部,就是精华,甚至不必再写字。
两本米沃什都做得非常漂亮,颜色我都十分喜欢。我复印的书之中,只有这种米黄色和一种桔黄色两种封面。我自己复印,向来不喜欢复印店自作主张将原书封潦草地打印上去,空白的、素的就好。没想到林老师复印的两册封面做得也极好,将头像都做出来了(扫描?)。虽说不是他自己做的,好歹符合一名老出版人的身份。他说是在华工做的。那么中大西门那家的水准又在我心头降了一截。